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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四家社会组织发布导游服务倡议书

2021-09-18     人阅读

各位导游朋友:

9月15日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出通知,即日起恢复我省跨省游业务。为强化防控措施,巩固防控成果,同时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,云南省导游协会、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与省内相关州市旅游协会、旅行社协会、导游协会、导游分会等,共同向省内广大导游朋友和旅游从业人员发出倡议:

1、接待旅游团队时,督促游客在旅游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乘车及游览景点时佩戴口罩,勤洗手,不聚集。严格按照景区景点、酒店、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,配合做好预约、扫码登记、测体温、用公筷公勺,“一米线”等防控措施。

2、接待旅游团队时,如发现游客有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时,应提醒游客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,并及时报告旅行社和团队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,同时协助做好相关疫情管控工作。????

3、接待旅游团队时,依法依规开展导游服务工作。严格遵照《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“八不准”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诚信服务、规范从业,维护好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;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公约,引导游客文明旅游,当好我省文明旅游的宣传使者。

4、加强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扎堆、少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

5、配合旅游车驾驶员做好车辆消杀工作;出行时提醒司机安全驾驶,监督司机勿疲劳驾驶、超速行驶、酒后驾驶。

云南广大从业人员珍惜来之不易的复工复产机会。所有从业人员一起行动起来,用饱满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,迎接全国游客的到来,树立云南旅游正面形象!???????

云南省导游协会

云南省旅行社协会

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

昆明市导游协

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1年9月16日


来源:云南社会组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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